1)第七十二章 大海上的人为什么要执着于捕虫冠军呢?(加更!)_我的二次元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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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于现在正值3月初,不算上常年出没于岛上的蝎子和狼蛛,那些高价格的昆虫并不会出现在这个月份里。

  举个例子,比如在昆虫中价值12000铃钱的黄金桂楸型虫只出现在7-8月份......

  所以能抓到价值4000铃钱的大闪蓝蝶和价值3000的皇蛾已经算是不错的收获。

  “哈哈,我可不是只有这次捕获到这两种昆虫了。林天你就看着我成为第一届捕虫大赛冠军吧!”

  从龙克斯手里拿到这次赚到的3万八千铃钱,艾斯这一晚上总共赚了九万五!

  “呵呵,那可未必!”

  看着胜券在握的艾斯,林天神秘一笑,带着艾露莎来到龙克斯身旁,将他们身上的昆虫全部取出。

  除了最底下摆放着的十只黄蜂,其余一大部分都是价值1500铃钱的虎甲虫,最顶上还有三只大闪蓝蝶。

  “抱歉了,艾斯。我也有大闪蓝蝶。甚至我还有这个!”

  “什么?”

  在艾斯的注视下,林天掏出了最后一个昆虫箱,里面赫然装着一只长相凶恶,全身布满蛛毛的狼蛛。

  狼蛛和经常出现在林天帐篷周围的蝎子一样,是全年都会出现在岛上,价值8000铃钱的昆虫。

  其实在遇到这只狼蛛时,林天是非常惊讶的。他没想到自己岛屿上除了蝎子,居然还有狼蛛。

  不过惊讶归惊讶,阻挠不了林天手里的捕虫网。

  看着艾斯一脸懵逼的表情,林天瞬间反应过来这家伙完全忘记自己和他说过的话。

  感觉到自己这次装比失败,林天叹了一口气,开始为艾斯加强这座岛屿的常识。

  “这是价值8000铃钱的狼蛛。卖给龙克斯的话,就是一万二了!”

  “啊这...”

  听完林天讲述这只狼蛛价值8000铃钱,艾斯一下子傻眼了,原本胜券在握的心瞬间蔫了。

  “哥哥!这次我们赚了九万二,加上之前的,一共是二十四万六铃钱!”

  因为林天正在和艾斯说话,所以与龙克斯交易的任务就由艾露莎担任,她将这些昆虫卖给龙克斯后,一脸兴奋地地跑到林天的身旁,将这次赚到的铃钱数说了出来。

  “二十四万六铃钱,两人平均一下。每人赚十二万三...我居然连艾露莎都没比过...”

  艾斯有些自闭了,在比赛前的说的那些豪言壮志,现在成了打他脸的flag。

  “哈哈,没事的艾斯。至少你知道二十四万除以二等于十二万三。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算出来的。但从数学方面来讲,你今天有进步了!”

  看着艾斯一脸萎靡的样子,林天走上前去,拍了拍肩膀,一脸认真的安慰道。

  “我...数学什么太难了,...”

  苦涩地看着林天,艾斯很想说继续说这比数数要简单很多,只要将二分成两个一、四分成两个二、六分成两个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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