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45章 “逐日者说”(2合1)_人在死牢马甲成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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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把火将所有孩儿以及怀胎的妇人烧尽后,总算结束了这件事。

  因此,这种现象,后来被人称作“棉蜕”。

  棉蜕之所以被称为“百年虫”,是因为这种现象每隔百年会出现一次,大多出现在偏远之地。

  在关于“棉蜕”的记录最后,书者根据当年奇人方士留下的话推测,棉蜕是一种来自常闇的“虫”,到了百年期,会偷偷潜入孕妇腹中,食去腹中婴儿,并取而代之。孕妇临盆时,初生的棉蜕会以“淤泥”的形态逃走,发育一段时间后,又会将人类形貌的“人茸”送到孕妇家中,继续汲取养分,分裂出更多的“人茸”。

  “人茸”只是看起来像婴儿,可实则,是一种名为“棉蜕”的虫。

  人茸不是人。

  自古以来,要解决“棉蜕”,只有用烈火烧死所有的“人茸”,以及怀有棉蜕的孕妇,方可阻止棉蜕进一步繁殖。

  如此骇人听闻的“故事”以晦涩的文字记载在古籍中。

  郑修越读越是心惊。

  忽然,郑修想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。如此残忍的解决棉蜕的方法,正常人即便再愚昧,也不可能相信一本老掉牙的古籍,直接选择活活烧死孕妇与孩儿。

  那婴儿郑修亲眼见过,若不是用上【灵感】,从表面上看,那婴儿看起来与正常婴儿一般无异,难以区分。

  “你们,为何对古籍上所述深信不疑?”

  老人叹息:“因为,大约二十年前,此地已经闹过一次‘棉蜕’了。”

  郑修眉头一跳:“二十年前?”

  “是呀,壮士。”老者无奈苦笑:“老朽当年亲手烧过人茸,自知棉蜕厉害。烧了人茸后,老朽心中罪感难消,抑郁不已。便培养小钊成为镜塘镇第十六代净巫,老朽归田去咯。”

  二十年前。

  又是二十年前。

  每百年出现一次的棉蜕,时隔二十年,再次出现。

  郑修面无表情,捏紧拳头。

  他心中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在告诉自己,这一切与自己并无关联。但郑修无论如何都难以将这独特的时间节点,用“巧合”二字解释过去。

  草!

  到底是为什么!

  如果说最开始他接触此事是因为如尘的坚持与良心作祟,当郑修得知棉蜕时隔二十年后重新出现后,心态隐约有些不同。

  “我替你们解决棉蜕,郑某与当年的方士一样,是通灵之人。”

  老者闻言大喜:“当真?”可大喜过后,老者面露愁容:“然古籍记载,当年的方士仍是烧了。”

  “无妨,若解决不了,你们再烧。”郑修口吻无喜无悲,道:“可与之交换,郑某希望为此事收取报酬。”

  “你还要钱?”小钊声调忽然提高插口道。

  老者摸了摸小钊的脑袋,露出为难之意:“壮士有所不知,镜塘镇地处偏远,罕与外界流通。在镇上生活并非用的是大乾的铸币与金银,而是以物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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